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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当鲍西娅说出既然夏洛克你要求严格执行契约,那么不能流血同时不能多点少点也是严格执行契约时,一切瞬间逆转,而夏洛克毒蛇的借代陈词,也就的确更反衬了鲍西娅的势不可挡,反衬了鲍西娅更是老练,使此时的法庭辩论更精彩。依照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实践,我们可将后者定义为法律与文学具有类似性,[41]并将其理解为法律是艺术。
严格说,没人会认真对待割一磅肉必须精准无误,及活体身上割肉不得流血的买卖契约诉求。[43]文学生产者,在此不会无动于衷,是会汲取素材的如果以这种理想作为建构中国法治的思考尺度, 那就意味着法律多元主义绝不是道路通向城市过程中的暂时现象。按照霍布斯的自由主义逻辑,国家法对公民的义务底线是不能要求其放弃生命,并且保卫公民的生命成为法治的基本要求。在这些法治的廉价赞美者看来,秋菊这样的人乃至他们的生活方式不过是建构法治大厦工地上留下的废料或垃圾,他们因为贫困和无知终究要被法治机器清扫得干干净净。
〔美〕福山著:《政治秩序的起源》,第一卷,毛俊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相反,苏力却保持了一份温存和善良,对千千万万像秋菊这样在建构法治大厦进程中被抛弃的牺牲者,乃至在两种不同生活方式之间进行斗争并注定成为悲剧的失败者,保持了一份温情和敬意。[41] Gary Minda,Cool Jazz But Not so Hot: Literary Text in Lawyerland: James Boyd White's Improvisations of Law as Literature, Cardozo Studies in Law and Literature, Vol.13,No.1(Spring,2001), p.157. [42] See James B. White, The Legal Imagination: Studies in the Nature of Legal Thought and Expression, Little, Brown and Co.,1973, pp. xxxiv-xxxv. [43]许多学者早就指出,法律领域的讨论其实就是一种叙事。
See Kenji Yoshino,The Lawyer of Belmont, Yale Journal of Law and Humanities, Vol.9,No.1(Winter,1997), pp.183-184; 参见注[29]。例如,还是再说老虎伤人案。老虎伤人案中的某些语言组合,亦可这样分析。本文须指出,诉讼战场实际上暗示了更广泛的蕴含不同意见的社会法律实践,如立法领域的价值冲突、执法领域的思想差异、守法领域的态度分歧,其实例亦不胜枚举。
也因此,这里分析所突出的尖锐问题,在于怎样看待和评判经典涉法故事化文学叙事对法律场域的潜在渗入,及对法律问题的挑战。[6]可想到,文学中的法律的思想活动由来已久,[7]文学评论中的法律喜好亦为源远流长。
[53]该概念或许能使我们更稳妥地看待上述批评。四、两者关系辩证 通过对《威尼斯商人》四幕一场法庭辩论的考察,我们可体会,在经典的故事化涉法文学中,文学生产者既像法律人一样,会规范且内存化地框定法律问题的主线(否则我们会觉得遇到了一个文学法盲)。[28]See Michael Jay Willson,A View of Justice in Shakespeare's the Merchant of Venice and Measure for Measure, Notre Dame Law Review, Vol.70, No.3(1995), pp.696-725. [29]See Daniel J. Kornstein, Kill All the Lawyers?: Shakespeare's Legal Appeal,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4, pp.65-67. [30] See Ann Barton,The Merchant of Venice, in G. Blakemore Evans(ed.), The Riverside Shakespeare, Houghton Mifflin Co.,1974, pp.250-251. [31]参见注[8],第37页。严格说,诉讼中的法官、律师均有自己的利益,但当事人自己的利益最为要害,其为诉讼的直接动力。
此外,原告甚至提出,其母亲下车救助自己,属于见义勇为,而被告应对其母亲之死亡承担全部责任。[56]于是,如果看到故事化文学作品不可避免地精心编排了人物、事件、情节、场景的叙事路径,那么,也需看到诉讼战场同样也存在编排叙事路径的用心,甚至需看到,在法学研究中,包括本文研究所提到的现实法律经验材料,并在其中寻找联系,亦为一种编排用心的表现。是否改观境遇,不敢妄言。但伤者,不仅可能起诉要求动物园管理方赔偿,而且可能要求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其不仅可能要求赔偿,而且可能主张其母下车救助自己属见义勇为,从而要求更多的赔偿。
而本文另附着在现实故事和文学故事的微观图景中进行梳理、推演,亦在肯定式地践行法律与文学的叙述策略之际,期待对法律法学问题的把握有所助益。而相关的文学创作,如果的确成功或说真正俘获了读者的心灵,掀起了读者思绪的波澜,则必须且必然显示了文学生产者敏锐的对法律化事物人际之间细节关系的理解、推敲,同时,显示了这类生产者对法律化故事发展逻辑的熟练掌控。
同样,此处分析,亦无压低参与诉讼的当事人之聪明程度的意思。比如,尽管反复提到了被告未尽到全力保护的义务,但在原告的陈述中有一点颇为重要,即首先承认自己也有不对之处,即擅自下车了。
实际上,此案中,很多旁观者当然可能包括法官,已知道事情的大概过程并看到了录像(事件发生时录像即已流传),如果不策略地提到自己有过,原告诉称的效果,在开始恐怕便会很不乐观。最重要的是,以此为基础,进一步以归谬辩驳为嗜好的争论,似乎增加了主要理据的模糊性。即使位居文坛前列的大家如狄更斯、巴尔扎克、托尔斯泰、卡夫卡曾从事法律职业或出身于法律科班,暗喻了文学中的法律颇有写作的社会身份根基,似乎也无法使法律职业群体对法律与文学有较大的认可度。这就是,某种意义上,需要看到建构与虚构两个概念,有时可能正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此概念既清晰衬托着文学中的法律,使文学中的法律可自然成立。由此深入,不能忽视的,则是修辞有时对逻辑存在了一种绑架的可能性,这就是,让社会语言交流经过修辞效果,来坚定或动摇对逻辑的依赖。
本文还想推进另外一个理解。[40]法律人同样在某些情况下,会着魔地探索一个法律问题思路的多样化、复杂化,甚至这是其职责所在。
其中,需要的正是层层进入、步步衔接,而效果至少是在他人看来,此诉称很是严肃,且加强了诉称气势。在这里,我们逐渐可发觉、并能够触摸有关细节社会因素的关系网络。
[14]参见王巍、曾金秋:《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当事人起诉动物园》,《新京报》2016年11月23日,第A01版。这里,因为修辞与吸引,所以,人们更易有情绪、有动力以想到更多的潜在细节社会因素。
也像普通当事人一样,会尝试跳出法律行规的束缚,以求诉讼战场的拓展。概括看,诉讼战场及与之逻辑类似的广泛社会争论,将细节社会因素明确展现出来,没有战场和争论则是隐去了这些因素。他们有时就像在今天网络世界浮现的,会令人措手不及地想到,玩电脑玩多了,看个电视都想快进。第三,在鲍西娅扮法律博士出现前,夏洛克起诉要求依约行事,必须割下一磅肉,所有人均感无奈,有指责夏洛克残忍的,有要求夏洛克仁慈一些的,有愿意代安东尼奥数倍偿还欠款的,[33]而这些都已表明,夏洛克在法律上已无可指摘。
[3]另有学者判断,其前景堪忧。面对未曾遭遇的复杂事件、纠纷或案件时,便可能变得呆板无策,甚至不知不觉地在认为只有自己是理所当然之际,却被外界认定为刚愎自用。
有学者认为,其渐式微。[4]参见苏力:《一直试图说服自己,今日依然——中国法律与文学研究20年》,《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3期,第84-85页。
[36]有学者做过大致统计,80%以上的观众或读者赞赏鲍西娅的诉辩。在此,若仅看到建构,自然是没有新意的重复了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学者早已提到、且已深入研究的故事观点和理论。
本文认为,围绕四幕一场的法庭辩论情节的叙事铺垫至关重要。See Ian Ward, Law and Literature: Possibilities and Perspectiv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5, pp.3-4; Richard H. Weisberg,Family Feud: A Response to Robert H. Weisberg on Law and Literature, Yale Journal of Law and Humanities, Vol.1, No.1(Dec.,1988), pp.76-77. [2]See Kieran Dolin,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Law and Literatu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 p.41. [3]参见侯猛:《社科法学的研究格局:从分立走向整合》,《法学》2017年第2期,第81页。而国外法律与文学的学术实践尚属平稳,其已不限于英语国家。文学生产者的这种能力,既可说是富有天赋的对大多数人的生活感受的巧妙契合,也可说是调动了叙事智慧以剪裁大多数人的生活实践。
第二,偶然的情况最终发生,安东尼奥的货船遭遇海难不能返回,安东尼奥无法履约偿还欠款,但其自己认定且坦然面对违约惩罚——割下胸前一磅肉,[32]故事氛围的演化开始走向悲剧。【摘要】 文学中的法律与作为文学的法律的关系,涉及法律与文学的核心逻辑,对之深入辨析具有重要意义。
但作为社会分工的专业者,法律人终归受制于业内行规,而业内行规的一个特点,即在于压抑过分的灵性和思想突破,强调规范的一般性,如果法律人不断推陈出新,肆意挥洒才华,显然与法律的总体稳定性包括保守性背道而驰。比如,在前面讨论的老虎伤人案中,回忆甚或思考为什么有的参与者可以陈述得有意思,且似有说服力。
[42] 同时,我们亦可认为,真实诉讼战场参与者的积极且成功的诉辩努力,与文学生产者优异的涉法文学创作,完全有可能交映成辉。事实上,当鲍西娅说出既然你要求公道,我就给你公道,而且比你所要求的更地道,即必须在安东尼奥胸前割下一磅肉,但不能多一点,也不能少一点,而且不能流下一滴血,夏洛克只能哑口无言,[35]他人包括绝大部分戏剧观众或读者,在很大程度上只能觉得鲍西娅强而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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